湘西州交通运输行业典型案例和风险隐患 “曝光台”(第七期)-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为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和重大安全隐患曝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增强警示作用,确保实现全州交通运输领域“三坚决三确保”工作目标。州局将定期对全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和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
典型案例1:2023年11月7日,我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吉首市环山汽车美容中心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参考《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管理篇中关于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处罚基准,已对其作出警告处罚决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典型案例2:2023年3月27日,龙岸海驾驶湘n92678王牌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装载混凝土,从花垣县吉卫镇湘黔建材有限公司运往花垣县吉卫镇镇上工地,经过花垣县交通运输局在s256k8 150(吉卫)设立的非现场超限超载检测点,被花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使用非现场执法系统发现涉嫌超限运输行为,经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龙岸海驾驶湘n92678王牌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为二轴货车,车货总质量21450kg,限重18000kg,超限3450kg,超限率19.18%。本机关认为龙岸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2023年12月4日,通过稽查布控对该车辆进行了现场查处,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及《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及《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公路管理第14序号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仟零叁拾伍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