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这些集体上榜!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
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根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安排,各市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等方式,按程序和要求推荐拟表彰对象,在“两审两公示”的基础上,经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对拟表彰的160个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至28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信函或电话向省扫黑办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215370
来信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三办公楼省扫黑办
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7个)
州公安局
专项斗争以来,湘西州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站排头、当主力、打先锋,创新资料调阅快速化、法制审核专职化,提级侦办常态化、重案办理一体化“四化”办案模式,克服民社情十分复杂、警力占比全省最低、各类保障有限等困难,三年来共组织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70个,成功侦破10起命案在内的刑事案件503起,查扣、冻结财产9.66亿元。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完成“六清”行动中的“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目标,实现线索核查质量最好,线索转化成案率最高,通过核查办案带破命积案最多。建立长效机制56项,开展有地域特点的专项整治行动11个,群众对社会治安评价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前列。2019、2020年连续被省公安厅评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州纪委监委
湘西州纪委监委聚焦“打伞破网”的力度、难度、深度、广度,实现“伞破网穿”。全州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61人。尚同军、吴先耀案背后的“保护伞”欧某旭等89名公职人员被打掉,该案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作典型案例报道;长期盘踞在花垣县“以黑护矿、以矿养黑”的王仕勇、王仕海犯罪团伙,其错综复杂的“关系网”被一一撕破;头顶“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40多项光环的向某某,被撕下“两面人”面具,现出原形;责成相关部门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整治,收缴枪支66支、制式子弹35479发、非制式子弹2258发、手榴弹19枚、迫击炮弹1枚;清除违纪违法、涉黑涉恶村干部152人。
湘西州王仕勇专案组
以王仕勇、王仕海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湘西州花垣县,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强行收购、吞并其他铅锌矿业主权益,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自然环境和国家矿产资源。湘西州公安局从全州八县市抽调47名精干力量成立“6.22”专案组,历时11个月全面掌握该组织的内部架构和犯罪事实。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查实涉及罪名18个(致2人死亡),查扣财产5.038亿;移送湘西州纪委监委问题线索55条。该案被评为2019年度“湖南省扫黑除恶十大精品案例之一”。2020年7月24日,湘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王仕勇死刑、王仕海有期徒刑25年,其余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刑罚。
湘西州向卫民专案组
向卫民涉黑组织长期盘踞古丈县古阳镇天桥山村及周边地区,垄断附近矿产资源,欺压、残害群众近百人。鉴于案情复杂重大,2019年6月,湘西州委成立由州纪委监委、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人民检察院、州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任正副指挥长的专案指挥部,抽调公安、纪委监委、检察近八十名精干力量办理。专案组坚持“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深挖彻查黑恶犯罪,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取得专案的全面胜利。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涉黑起诉15人,查明违法犯罪事实39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15个罪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00万元;向卫民、向卫兵2名主犯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其他同案犯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1年不等的刑罚。打掉泸溪县公安局原政委王某某、古丈县古阳镇原党委书记张某等 “保护伞”。该团伙被打击后,古丈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保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保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分履行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坚持依法打击,强化保障,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明显。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1件15人,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10件64人,审结涉黑涉恶案件数11件79人。坚持“一案三查”,扎实推进“打伞破网”,问责24人,查封扣押冻结资产估值人民币2538万元;判处财产刑罚金38.6万元。确定3个重点整治地区,137个重点整治领域、11个重点整治行业。共对涉黑涉恶案件及相关行业领域发出“三书一函”29份,建立各项工作机制21项。全县12000余名党员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组建11815个“互助小组”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工作,实现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全覆盖。建立村干部凡进必审机制,对不称职的村(社区)干部70名进行调整。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推行“以扫黑除恶统筹检察工作”的斗争引导,共追捕5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13人,发出检察建议15份,彰显法治权威,展现检察担当。同时将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并以“打伞破网”作为关键之举将斗争引向深入,在扫黑除恶战场上唱响检察之声。共移送“保护伞”线索1件1人,移送公职人员腐败线索1件2人,办理“保护伞”案件6件7人,其中“官伞”2件2人,“警伞”4件5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该院干警坚持法治思维,忠诚履行职责,取得骄人成绩,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记个人二等功3人、全省先进个人2人、全省优秀案件2件,被州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4人、嘉奖4人。
龙山县人民法院
龙山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圆满完成“案件清结”。审结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12件70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审结的花垣县国家税务局原局长彭某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不征税款案被省高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坚决“打财断血”,务求“黑财清底”,追缴违法所得996万元,执行财产刑349.5万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注重分析黑恶案件发案原因,就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短板、行业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1份,有效促进黑恶案件发案领域的源头治理。